公告資訊 請酒販賣業者及消費者共同預防酒駕,善盡社會責任。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6/12/16~2017/01/16 | 發佈單位: 財政處菸酒管理科 | 發佈日期: 鄭小姐 04-7532816 | 更新日期 2016/12/16 | 瀏覽人數: 58人 近來酒駕事件頻傳,每次的事故不僅勞民傷財,也是另一個家庭痛苦的開始,彰化縣政府在此呼籲縣內的酒販賣業者勿販賣酒品予酒醉之顧客及有違反酒駕規定之虞者;另對有飲酒之顧客,應主動聯繫代駕業者或計程車業者,提供「代客叫車」、「代理駕駛」等交通服務,協助飲酒顧客平安返家,而飲酒的消費者也請酒後不開車,以避免酒駕肇事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