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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入境攜帶限量免稅菸酒品不得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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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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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出國購買免稅菸酒請注意了!旅客入境隨身攜帶免稅菸酒品的數量為酒類1公升(不限瓶數);捲菸200支(1條)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且僅限自用或餽贈,彰化縣政府提醒民眾,免稅菸酒品不得轉供營業販售,以免違反菸酒管理法規定,而遭販賣私菸酒論處。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46條規定,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運輸、轉讓而陳列或貯放私菸、私酒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彰化縣政府呼籲民眾,免稅菸酒品僅限自用或餽贈,千萬不要冒然於網路平台販賣,一旦被查獲或被檢舉屬實而被處罰,可是得不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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