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0/04/17~2020/05/18 | 發佈單位: 財政處菸酒管理科 | 發佈日期: 04-7532817 | 更新日期 2020/04/18 | 瀏覽人數: 73人 訂定「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110年1月1日生效,但企業經營者得自願自公告日起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