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10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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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菸酒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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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1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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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04-7532817
「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110年1月1日生效,請各業者如有發行禮券時,應適用上開規定。相關訊息歡迎至下列之"相關資料"擊點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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