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資訊

銷售自己浸泡動植物性輔材或中藥材之酒品合法嗎?
歷史訊息
| | | |
更新日期   2021/07/25
|
瀏覽人數: 41人
市面販售自行添加枸杞、人蔘…等中藥材浸泡而成之酒類或自製土龍酒、虎頭蜂酒及蛇酒等酒類,如業者未取得財政部核發之酒製造業許可執照,縱然使用合法來源酒類為基酒浸泡一段期間製得,其酒精成分如超過0.5%,已涉嫌產製、販賣私酒行為,應依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查處。提醒民眾注意,勿以身試法。 
 
菸酒管理法第6條規定,未取得財政部製酒許可執照而產製之酒品為私酒,如經查獲產製販賣私酒,依同法第45、46條之規定,產製私酒處5萬元~1,000萬元罰鍰,販賣私酒則處3萬元~600萬元罰鍰。 
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