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辦服務

酒精購買資料表

| |
瀏覽人數: 316人
申辦說明
酒精之販賣一次銷售五公升以上時,應向購買人索取用途證明文件及身分證明文件予以核對,始得販售,並留存二年備供主管機關查核。所稱證明文件如相關網站所列。
申請人應備證件

財政部國庫署相關書表下載

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