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彰化縣政府加強對縣內菸酒販賣業者抽查,請業者配合辦理並請勿販賣來路不明或價格不合理之菸酒品,以免販賣私劣酒而受罰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09/07/17~2009/08/17 | 發佈單位: 財政處菸酒管理科 | 發佈日期: 王健來 7222151轉0262 | 更新日期 2009/07/17 | 瀏覽人數: 79人 近期彰化縣政府執行年度查核縣轄內酒製造業者,經抽檢酒廠所產製之酒品,發現長宏酒廠股份有限公司產製之酒品中含有正己烷,其餘酒廠抽檢送驗酒品中則尚未驗出正已烷。 長宏酒廠股份有限公司經檢驗含有正己烷酒品有長宏金本二鍋頭、台灣長宏樣樣紅高粱酒、長宏101高粱酒、長宏八卦山二鍋頭、降龍羅漢高粱酒、長宏翔光高粱酒、金宏高粱酒等7款酒品。 彰化縣衛生局表示正己烷是屬於「酒類衛生標準」第5條所稱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至於酒類中含正己烷對飲用者是否會造成人體重大危害,目前衛生署尚無認定標準,彰化縣政府已函請主管機關應儘速訂定標準,同時該公司產製之酒品為虛偽標記亦涉及違反刑法第255條規定,已由保三總隊第一大隊偵辦中。 為確保消費大眾健康,彰化縣政府在此呼籲菸酒販賣業者對於上述酒品先暫時全面下架勿再販賣,也請民眾切勿飲用,同時彰化縣政府已責成長宏酒廠股份有限公司儘速回收上述酒品,並函請各縣市政府針對該酒品加強市面查察,共同維護消費大眾健康。 彰化縣政府亦同時加強轄內菸酒販賣業者查核,民眾如有發現上述酒品請撥打彰化縣政府檢舉專線04-7200660提出檢舉,以保障大眾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