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111年度彰化縣縣有非公用不動產租金減收/緩繳措施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2/06/23~2022/07/23 | 發佈單位: 財政處非公用財產科 | 發佈日期: 李小姐 分機7532842 | 更新日期 2022/06/23 | 瀏覽人數: 38人 一、減收租金: (一)適用減租範圍:本府經管非公用房地屬逕予出租之租約。 (二)適用減租對象:限供營業使用且未享有其他租金優惠者, 不包含政府機關及所屬事業機構、公用事業機構及電信事業機構。 (三)減收租金期間:111年5月1日至111年10月31日止計6個月。 (四)減收租金額度:按一般租金率減收20%。 (五)申請期間:自發布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二、租金緩繳: (一)適用緩繳範圍:縣有非公用不動產逕予出租案件。 (二)緩繳期間:111年上期租金繳納期限原111年7月1日至7月31日,繳款期限改為111年7月1日至9月30日繳納,延長期間免計收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