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春節將至,彰化縣政府呼籲消費者拒買來路不明酒品,以保障自身的健康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3/01/02~2023/02/10 | 發佈單位: 財政處菸酒管理科 | 發佈日期: 分機7532817 | 更新日期 2023/01/02 | 瀏覽人數: 44人 彰化縣政府表示,由於春節前後,酒品需求量大增,不肖業者可能趁機魚目混珠,販售仿冒酒或私酒,謀取不法利益,請消費者於選購酒品時注意下列事項: 1.酒品應為合法製造商或進口商所產製或進口。 合法製造商或進口商相關資料可至財政部國庫署網站查詢(https://gaze.nta.gov.tw/dnt-bin/APDNT/index-system.jsp) 2.標示應清楚、明確,如有不明,切勿購買。 酒品應有品牌名稱、產品種類、酒精成分、進口酒之原產地、製造業者名稱及地址(屬進口者要加註進口業者名稱及地址)、容量、警語、批號等標示(酒精度在7%以下應再加註有效日 期或裝瓶日期及有效期限)。 3.務必索取統一發票或收據。 購物索取統一發票,不但可以對獎,還可以使消費者的權利受到保障,例如買到瑕疵品,要求退貨、更換貨品,甚至發生危害健康時,提供作為佐證資料。 彰化縣政府呼籲消費者切勿貪小便宜而購買來路不明酒品,並請全體縣民共同打擊不法,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健康,如有發現疑似不法酒品,可撥打私劣菸酒檢舉專線(0800-867-890),如經查獲私、劣酒品,檢舉人的獎勵金每案最高新臺幣6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