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財政部修正「菸酒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條、第4條及第7條附表,自即日生效。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3/03/10~2023/04/20 | 發佈單位: 財政處菸酒管理科 | 發佈日期: 分機7532817 | 更新日期 2023/03/20 | 瀏覽人數: 45人 財政部修正「菸酒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條、第4條及第7條附表,業經本部112年3月10日台財庫字第11203629630號令修正發布,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