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財政部公告「菸產製工廠設廠標準」第8條、第10條、第12條,自即日起生效。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3/03/27~2023/04/27 | 發佈單位: 財政處菸酒管理科 | 發佈日期: 分機7532817 | 更新日期 2023/03/27 | 瀏覽人數: 42人 財政部公告「菸產製工廠設廠標準」第8條、第10條、第12條,業經本部、衛生福利部及經濟部於112年3月24日以台財庫字第11203637150號、衛授國字第1120760331號及經工字第11251008010號令會銜修正發布,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