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承租讓售縣有非公用土地相關資料 承辦單位 財政處非公用財產科 | 電話 04-7532842~43、45~47 | 傳真 瀏覽人數: 170人 申辦說明 詳見申請書附繳證件 申請人應備證件 1.申請書 2.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非都市土地免附) 3.原租約 4.地上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 5.申購人戶口名簿、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法人應附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資格證明,或法人設立(變更)登記表 6.願按本府查估價格承購承諾書(以公推之代表人申購者,全體籌備人應另附委託書) 申辦方式 郵寄臨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