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縣有畸零地出售相關資料 承辦單位 財政處非公用財產科 | 電話 04-7532842~43、45~47 | 傳真 瀏覽人數: 126人 申辦說明 詳見申請書應繳證件一覽表 申請人應備證件 1.申請書 2.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非都市土地者免附) 3.合併使用範圍內各筆土地最近三個月內登記謄本 4.合併使用範圍內各筆土地最近三個月內地籍圖謄本 5.申購人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法人應附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資格證明,或法人設立(變更)登記表。 6.願按本府查估價格承購承諾書(以公推之代表人申購者,全體籌備人應另附委託書) 7.畸零(裡)地合併使用證明書 8.自行處理地上物切結書 申辦方式 郵寄臨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