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資訊

財政部公告「菸產製工廠設廠標準」第8條、第10條、第12條,自即日起生效。
歷史訊息
| | | |
更新日期   2023/03/27
|
瀏覽人數: 110人
財政部公告「菸產製工廠設廠標準」第8條、第10條、第12條,業經本部、衛生福利部及經濟部於112年3月24日以台財庫字第11203637150號、衛授國字第1120760331號及經工字第11251008010號令會銜修正發布,自即日起生效。
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