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彰化縣政府提醒菸酒業者契約條款或商品禮券使用「終身」、「永久」等用語須審慎評估,保障消費者權益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4/10/04~2024/11/04 | 發佈單位: 財政處菸酒管理科 | 發佈日期: 黃正宗 047532813分機2813 | 更新日期 2024/10/04 | 瀏覽人數: 56人 為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彰化縣政府提醒菸酒製造業者及進口業者在與消費者簽訂契約或發行商品禮券時,若欲使用「終身」、「永久」等用語,務必審慎評估是否能在消費者有生之年內持續履行承諾。業者應確保不會因外在因素(如通貨膨脹、零件材料停產等)影響履約能力,並應建立完善的履約保障機制,以降低消費者因企業無法履約而蒙受損失。若業者無法提供這類長期承諾,請避免使用這些用語作為契約條款或廣告行銷手段,避免誤導消費者。 彰化縣政府也提醒消費者,在簽署契約或購買業者發行的商品禮券前,應詳細審閱契約內容,並審慎評估業者的經營狀況及履約能力。如遇業者使用「終身」、「永久」等用語,從而違反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之情形,消費者應拒絕簽約,並向主管機關檢舉。